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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做好疫情封控演练工作的通知
来源:榆林榆横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   时间:2022-02-14 15:08:09




榆横集团党发〔2022〕3号

中共榆林榆横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关于配合做好疫情封控演练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各控股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榆阳区联防联控机制决定在沙河路和明珠路街道办事处开展疫情防控封控演练。根据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相关工作安排,为确保封控演练达到提高认识、优化程序、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的预期目的,现就配合做好演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配合开展演练活动,锻炼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应急队伍,优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新冠疫情防控能力。

二、演练时间

2022年2月17日(星期四)晚22时——2月18日(星期五)晚22时。

三、演练范围

(一)沙河路街道办:东至明珠大道,西至铁路以东,北至沙河路,南至北西环路与明珠大道交界处(吉泰路)。

(二)明珠路街道办:东至榆溪河西畔,西至明珠大道—开源大道,北至沙河路,南至通源路。

四、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各控股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实际,指定部门或专人负责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演练工作;要安排演练活动专项经费,切实保障演练活动顺利进行;防控办相关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暑,并配合疫情演练指挥部和高新区联防联控办公室进行检查督查,确保演练活动有序开展、发挥实效。

(二)各运行企业要提前筹划、合理安排演练期间的生产、生活等工作,确保不因企业干部职工上下班回城等因素影响企业生产运行、影响疫情封控演练的正常进行。

(三)疫情封控演练期间,原则上非运行企业的各单位干部职工居家办公,但须留有专人值班,明确值班负责人职责,于2022年2月16日(星期上午下班前将值班值守信息报于综合办杜赟处(联系电话:0912-2399069),全力配合做好疫情封控演练工作。

(四)各支部、各部门及公司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将先锋形象充分立起来、将防疫力量全面聚起来。在高新区范围内居住的所有榆横实业集团党员干部,要无条件的服从沙河路和明珠路街道办命令,听从指挥,根据沙河路、明珠路演练工作需要参与封控演练,主动佩戴党员徽章、主动落实防控举措、主动宣传防疫要求、主动弘扬社会正气、主动参与群防群治、主动参与志愿服务、主动履行岗位职责。参与此次演练的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履职尽责,2月17日当天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演练当天要持有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是在演练过程中,发现有思想麻痹、推诿扯皮、推卸责任,严重影响演练正常开展的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五)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各控股企业要与大局同频共振,做好封控演练时的正常运转工作,做好参与封控演练党员、干部的食宿安排,做好封控演练期间的值班值守和信息上报工作。

专此通知。



中共榆林榆横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22年2月12日



























榆林榆横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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